志 工 招 募
Volunteer
藝術是人類文明最高的行為,不論是表演藝術,視覺藝術,而表演廳即是藝術的居所,藝術家在這個居所中,作夢、造夢、圓夢,美夢成真,而飛翔需要翅膀,居所需要構築,夢,需要捕夢,現在雲泰表演廳,需要夢的翅膀,構築者,以及捕夢網,如果你想成為藝術的築夢者,歡迎前來雲泰表演廳的志工培訓,讓我們一起前來成為藝術家堅實的後盾,一起完成每一個夢境的完成。
志工招募辦法:
一、宗旨
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泰表演廳招募校內外志願工作人員(以下簡稱志工),目的在於廣納社會資源,藉由「服務學習」協助志 工體驗社會服務之精神,進而協助雲泰表演廳各項業務推動,發揚志願服務之美德。
二、招募對象
年滿18歲以上之校內外熱心且熱愛藝術人士。
三、申請與訓練方式
透過報名表單提出申請後,將會以電話與信件通知面談時間,經面談錄取後,依業務需求安排職前講習與實務訓練。
四、最低工作時間
每星期最少5小時,或每期服務時程總服務時數最少30小時。職前訓練時數不列入服務時數計算。另,特殊專長服務之時數計算由
各組依業務需求核定。
五、服務工作內容
前台:演出時觀眾導覽與秩序維護,以及相關票務行政諮詢。
後台:燈光音響器材維護,基本操作與設備諮詢。
六、督導方式
每名志工應接受負責指導專員之督導。
七、考核方式
志工填寫工作紀錄表以利考核參考,績優者予以獎勵。
八、獎勵方式
績優且服務滿120小時將發給感謝狀。
九、考核注意事項
(一) 連續2個月或累計4個出勤日,無故不出勤者,予以除名。
(二) 品行不端、行為不檢、破壞名譽不適任者,予以除名。
(三) 無故不接受本廳派任工作者,予以除名。
九、聯繫
志工離職後得應邀回廳參與舉辦的相關活動,活動訊息詳見雲泰表演廳官方網頁。
十、附則
(一) 本廳校內外志工均為無給職。
(二) 本廳得為志工投保團體意外保險以維護保障服務期間之安全。